1.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1年,我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共计83.57亿元,其中还本63.39亿元,付息20.19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共计20.61亿元,其中还本12.06亿元,付息8.55亿元。
2.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根据省财政厅报省人民政府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1年末,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70.6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38.4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32.13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44.7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0.5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74.19亿元。
3.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1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69.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37.02亿元,专项债务332.13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44.7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0.51亿元,专项债务174.19亿元,严格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之内。
4.2021年我市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2021年,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08.1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3.68亿元,专项债券84.44亿元[园区建设专项债券35.58亿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13.70亿元,社会事业专项债券22.83亿元,水务建设专项债券9.01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债券3.02亿元,农林水利专项债券0.30亿元](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安排情况详见附表);再融资债券62.43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
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0.8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62亿元,专项债券18.19亿元[园区建设专项债券13.89亿元,社会事业专项债券4.3亿元];再融资债券11.61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
注:2021年全市及市本级付息金额含2021年上半年发行的中长期债券在2021年下半年应付的债券利息。
附件: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