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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要求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近年来,围绕网络平台、数据环境、重点业务系统等领域组织实施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呈现出项目数量多、投资金额大、升级换代快等特点。如何规范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与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项目绩效成为现代预算制度的重大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明确了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预算编制、制定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等工作。因此,研究制定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标准是财政部门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重要工作。
为提高省直单位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0〕34号)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我厅制定了《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与财政评审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二、《指南》主要特点
在《指南》起草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内容完整。《指南》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了规范,也对信息化运维项目进行了规范;既对项目建设费进行了规范,也对项目建设其他费进行了规定;既有费用标准,也有参考案例。
二是标准科学。《指南》借鉴了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兄弟省市财政部门、省发改委、长沙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已有研究成果经验,紧密结合我厅信息化项目全过程评审工作实际,科学谋划、集智聚力、精雕细琢,确保《指南》切合实际、科学合理。
三是程序规范。《指南》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订、印发全过程均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程序规范、透明、有序。
三、政策主要内容
《指南》包括总则、预算费用标准、附录A、附录B四部分。
总则共十条。其中:第一条说明《指南》出台的目的;第二条说明《指南》的适用范围;第三条说明《指南》的规范内容;第四、五条为《指南》没有专门规范的内容提出解决路径;第六条为明确省发改委1056号文与《指南》在“定制软件开发费”概、预算预算编制阶段的业务衔接;第七条强调严格控制预算支出规模和标准的理念;第八、九、十条分别对试行期限、市州参照、解释权限等进行了规范。
预算费用标准包括项目建设费费用标准和运维费费用标准两部分。其中:
项目建设费费用标准共14项分项标准,涵盖定制软件开发,成品软件、设备及服务采购,独立费用等内容,定制软件开发在计量(人月)方面采取国家通用的功能点估算法或工作量估算法,计价(人月单价)方面按省发改委《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与财政评审工作标准(试行)》进行上限控制。成品软件、设备及服务采购贯彻市场定价原则,规范了询价要求与量化标准。独立费用则根据各自特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
运维费包括运维期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租赁费及其他服务费。
附录A为费用构成及参考样表,与预算费用标准相互呼应,对预算深度、费用结构进行了规范。
附录B为综合案例,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模板。